【消费金融官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于2026年7月13日发布津金复〔2026〕175号批复文件,正式核准高德阳担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
【消费金融官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于2026年7月13日发布津金复〔2026〕175号批复文件,正式核准高德阳担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批复文件明确要求,高德阳须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监管规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批复文件将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同时,监管机构要求其持续学习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经核查官方批复及公开渠道信息,未查询到高德阳在金融行业的具体从业年限、核心资质及过往履历详情。爱企查2026年4月1日更新的工商信息显示,其曾担任东丰县凤源物流有限公司监事、绍兴同海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已注销),但未体现与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直接相关的任职经历。其他网络检索结果涉及摄影创作、地方文旅等内容,与本次任职无实质关联。
此次人事核准系基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任职资格请示(中东备〔2026〕23号)。根据监管要求,金融机构高管任职需符合专业资质与合规管理标准,本次批复重申了持续学习法规、强化风险意识的履职要求。具体业务布局及战略背景,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方披露为准。
金融业内人士指出,资产管理公司区域分公司高管任命需严格匹配风险管控能力。由于公开信息中未显示高德阳的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其履职情况将受到持续关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需按监管要求督促其落实岗位职责,相关工作进展以机构正式通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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