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官网讯】7月10日,多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依法查处的一批网红和网店偷逃税案件,警示网络主播、网店等平台内经营主体:任何试图'钻...
【消费金融官网讯】7月10日,多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依法查处的一批网红和网店偷逃税案件,警示网络主播、网店等平台内经营主体:任何试图'钻空子'偷逃税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依法合规才是正道。
此次曝光的案件显示,部分网红和网店采取多种违法手段偷逃税款。有的网红通过成立空壳公司,将直播取得的劳务报酬违规转化为经营所得申报纳税;有的网店通过平台引流客户至'私域'进行交易,将销售款提现至实际控制人的私人银行账户,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还有的网店自店铺设立以来从未办理税务信息确认,拒不申报纳税,甚至企图通过'逃逸式'注销逃避纳税义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文艺指出,'随着税务部门'以数治税'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和《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等制度落地实施,平台经济税收监管已步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已集中曝光了4起网红和网店偷逃税典型案件,近期又集中曝光7起案件,但仍有不法经营主体侥幸认为'网上交易不入账能够逃避税收监管',这无异于'掩耳盗铃'。'
针对部分经营主体以'对税法不了解、不清楚'或'收入应由平台进行代扣代缴'为由企图逃避责任,兰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院长李永海强调:'无论平台作为扣缴义务人在向平台内经营主体支付收入时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与其存在代扣代缴的协议约定,平台内经营主体均应依法如实纳税。'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石绍宾特别指出,'偷税行为的本质是规避法定纳税责任,一旦实施即构成对国家税收权益的侵害。涉税违法责任追究与经营主体是否存续并无必然关联,注销从来都不是企业逃避纳税的合法屏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的公告》(2025年第52号)第六条第十三款规定,企业在注销登记中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做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
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亮表示,'曝光的案件中,不少平台内经营主体既没有依法依规设置账簿,又无完整的销售台账和记录。不仅阻碍了税务部门正常检查,也为自身经营发展埋下隐患。'他建议平台内经营主体应将合规经营作为开业'必修课',增强税法遵从意识,设置完整账簿并清晰记账,建立合规管理制度。
东北大学财经学院院长谷成指出,《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深入实施打破了税收监管与平台数据间的信息壁垒,统一了涉税信息报送的主体、范围、标准、口径、频率,明确了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监管责任。同时,新增值税法配套规定明确了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不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时,可要求其按一般纳税人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这意味着通过隐匿收入等方式违规保持小规模身份的纳税人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更高税率的追溯补税。
专家一致强调,诚信纳税是每个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线上线下经营主体都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平台内经营主体应将合规经营作为立身之本,切实履行依法纳税法定责任,筑牢稳健发展的根基。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