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消费金融旗下微信群群员提供的情报,重庆监管明确了网络小贷专项整治的时间表,分为摸底排查阶段、验收总结阶段,一共下发了13个文件供从事网络小贷业务的公司和区县金融办填写。
步入2018年,地方监管部门、存管银行以及网贷平台都在推动备案工作,随着上海、广东等地陆续出台相关监管文件,备案格局初步落定。近日,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中介试图借着网贷备案落定之前“捞一笔”,在金融牌照、注册公司转让的消息群里,P2P空壳资源(只进行工商注册,未开展业务的网贷中介平台)的信息悄然增多。中介称“一个空壳资源15万元,不讲价”。然而,在分析人士看来,备案仅针对存量平台,此前中介囤的P2P壳资源恐有价无市。
新华财经记者10日独家获悉,当前备受网络借贷企业关注的登记备案管理,上海已有部分原则明确,其中包括关于对注销备案登记的制度探索。
据海峡导报,日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成全在作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7年厦门市中级法院受理案件118847件,办结105245件。
1月10日,上海市金融办在官网发布《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审核与整改验收工作指引表(2017年12月)》(以下简称“指引表”),罗列了168条P2P网贷为备案登记需要整改的内容,其中包括禁止在现金贷中设置“砍头息”和高额逾期利息等。实际上,这168条验收指引也是此前监管部门下发的相关监管文件的归集和梳理,这些文件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网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等。
1月11日,据新华社报道,名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的文件已获得原则通过。不过下发时间并未确定。下一步,上海金融办将根据反馈意见对相关监管制度做进一步修改后,再报请上海市政府审议。
继南京“钱宝网”负责人张小雷向警方自首后,“现金贷”等各类P2P互联网融资平台受到越来越严厉的监管。1月10日,上海金融办官网发布网络借贷机构的整改验收工作指引,规定如果继续从事网贷业务并申请备案登记的机构,应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规范整改工作,并向注册地所在区整治办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银行存管作为P2P平台合规的重要指标之一,然而其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从前期,部分城商行纷纷抢滩,大行选择观望,到建行等大行的加入,再到“存管属地化”的提出,相关平台纷纷开启更换工作,接着,网贷整治办要求存管银行参加存管业务测评等。如此看来,网贷行业的银行存管可谓“一波三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