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官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于2026年9月3日正式核准新联商业银行修改公司章程。根据厦金复〔2026〕65号批复文件显示...
【消费金融官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于2026年9月3日正式核准新联商业银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厦金复〔2026〕65号批复文件显示,该局已收悉《关于修改新联商业银行章程的申请》(新联〔2026〕22号),经审核核准该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条文对照表,并要求其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事宜。公开信息显示,新联商业银行系1993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在福建省厦门市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均为10亿元人民币。
此次章程修改核准是外资银行强化合规管理的重要环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作为总局派出机构,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重点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该行历史沿革显示,其原名厦门商业银行,2017年获批开展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的人民币业务,2020年12月获准开展人民币零售业务,此次章程调整或与业务范围持续拓展相关。
新联商业银行系厦门首家外商独资法人银行,其发展历程反映外资银行在华经营的深化进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近期正推进2026年监管工作部署,强调统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风险防范处置。作为地方金融监管的重要实践,此类章程核准工作体现了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规范化要求,具体修改细节待该行完成变更程序后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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