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官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因授信业务管理不审慎导致形成...
【消费金融官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因授信业务管理不审慎导致形成风险,被处以罚款35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孙鑫、张柳杨被给予警告。
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该分行在授信业务领域存在管理不审慎问题,直接引发风险形成。监管机构依据审慎监管原则作出上述处罚决定,但公示中未披露具体涉事金额规模、罚单文号及详细整改要求。
公开监管信息表明,兴业银行系统近期频收罚单。2026年以来,该行杭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等被浙江金融监管局罚款480万元;广州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罚款251.293万元;厦门分行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问题被罚款90万元。2025年12月,兴业银行总行因外包机构管理不到位等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720万元。2024年,兴业银行全系统(含总部、子公司及下属机构)被罚没金额合计超3000万元。
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此次处罚凸显信贷业务风险管控已成为当前监管重点。兴业银行在年报及公开声明中多次强调合规建设,但系统性罚单频现反映出内控机制仍存短板。此类处罚将直接影响机构合规评级,并对业务拓展及市场声誉产生即时压力。
目前官方未披露孙鑫、张柳杨的具体职务信息及宜昌分行历史处罚记录,相关整改进展有待监管后续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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