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官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渭南监管分局于2026年7月23日批复同意蒲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任信用社终止营业。根据《国家金融...
【消费金融官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渭南监管分局于2026年7月23日批复同意蒲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任信用社终止营业。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渭南监管分局关于蒲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任信用社终止营业的批复》(渭金复〔2026〕20号),该局在审核蒲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原任信用社终止营业的请示》(蒲农信字〔2026〕80号)后,正式批准该信用社终止营业,要求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同时妥善处理业务清理移交及客户解释工作。
公开信息显示,蒲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设多家信用社,包括兴镇、洛滨、椿林等分支机构,均属集体分支机构性质。此次原任信用社终止营业系该联社主动申请的机构调整,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审批程序。信用社终止营业后,相关金融服务将由该联社其他网点承接,确保辖区金融秩序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蒲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曾于2023年11月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征信管理、反洗钱管理及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渭南市分行处以32.1万元罚款。此次原任信用社终止营业属于正常机构优化范畴,与历史处罚无直接关联,具体调整细节待该联社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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