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官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近日发布浙金复〔2026〕186号批复文件,正式核准吴春晓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消费金融官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近日发布浙金复〔2026〕186号批复文件,正式核准吴春晓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批复文件显示,该局已收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吴春晓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中长资报〔2026〕60号)及相关说明解释材料。根据规定,吴春晓须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批复文件将失效,监管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468亿元,前身是1999年设立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服务网络遍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32家分公司。作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以“化解金融风险、提升资产价值、服务经济发展”为使命,近年来聚焦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实体经济纾困重组、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风险化解等重点领域。
此次人事调整正值长城资产强化区域业务布局的关键阶段。2025年,该公司全年收购金融不良资产近800亿元,积极参与风险化解工作。批复同时要求,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督促吴春晓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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