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袋宝等7家支付机构遭央行处罚,湖北省占4家

  • 来源:零壹财经
  • 发表于: 2018-06-12 13:46:20
  • 责任编辑: ningdi

6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包括中付支付、钱袋宝在内的7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因违规遭到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18年6月4日。

钱袋宝等7家支付机构遭央行处罚,湖北省占4家

6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包括中付支付、钱袋宝在内的7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因违规遭到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18年6月4日。 

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央行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据零壹财经统计,这已是中付支付第三次遭到处罚。2017年9月20日,中付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遭罚款12万元;2017年2月13日,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遭罚款6万元。 

美团旗下第三方支付公司钱袋宝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央行给予警告。 

美团在2016年9月底收购钱袋宝后,不到半个月时间,钱袋宝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罚款12万元。在这之前,2016年5月23日,钱袋宝因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罚款5万元。 

剩下五家支付机构均是第一次收到央行开出的罚单,且后面四家支付机构的住所地均位于湖北。 

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央行给予警告。 

武汉市金源信企业服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罚款1万元。 

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预付卡管理规定,央行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在今年7月5日将迎来支付牌照续展。 

供销中百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管理、预付卡管理规定,央行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湖北蓝天星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管理、预付卡管理规定,央行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蓝天星曾在1月22日发布公告称,即日起主动终止预付卡发行业务。其拥有央行授予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18年7月5日。 

据零壹财经统计,湖北共有五家第三方支付机构。除了以上四家支付机构,另一家支付机构也曾遭到央行处罚。2017年4月24日,武汉合众易宝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管理规定,央行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 

截至目前,湖北五家支付均遭到央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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