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专委会:广富宝、花果金融、聚金资本涉自融自保

  • 来源:国际金融报
  • 发表于: 2018-01-25 15:34:44
  • 责任编辑: ningdi

1月24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下称“技术平台”)巡查发现,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与其疑似关联公司进行交易、或疑似关联公司对平台产品进行担保的情况,涉嫌自融或自保。

互金专委会:广富宝、花果金融、聚金资本涉自融自保

1月24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下称“技术平台”)巡查发现,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与其疑似关联公司进行交易、或疑似关联公司对平台产品进行担保的情况,涉嫌自融或自保。 

根据技术平台披露的信息,此次登上“黑榜”的是广富宝、花果金融和聚金资本。 

先来看看广富宝。根据技术平台监测发现,该平台上“车贷标”系列产品披露的资产方来源为深圳市广富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而该资产方与其经营主体(深圳市广富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嫌疑。



就此,今日,广富宝客服人员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针对这一情况,公司方面正在处理。 

另外,《国际金融报》记者还注意到,广富宝作为一家深圳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目前其存管银行为江西银行。 

但根据去年7月深圳市金融办公布的《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深圳监管方面提出了银行存管属地化的要求。 

显然,广富宝目前的存管银行尚不符合要求。 

对此,广富宝方面表示,目前深圳网贷监管要求尚未落地,一旦政策落地要求,将会按规定整改。



另一家登上“黑榜”的花果金融,则因产品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存关联嫌疑而“被点名”。 

花果金融披露“北京远山利丰科贸有限公司为‘农友宝’等系列产品的第二还款来源方”,而经技术平台监测发现该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北京花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嫌疑。



针对技术平台的质疑,花果金融方面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北京监管针对网贷平台的整改意见中并未提出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不能存在关联的要求,不属于违规行为。 

《国际金融报》记者查询此前北京监管下发的细则,确实未发现有明确指出此类行为属于违规。 

不过,上海某中型网贷平台高管付力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虽然监管方面没有指出此类行为违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确实会有问题。比如某个项目逾期了,但是因为存在所谓的第三方担保,而保本保息。但是这个“第三方担保”其实是股东之一,或者法人就是平台,那么就只是质保金、风险准备金等担保形式的变形。 

而北京监管方面明确要求平台不能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涵盖设立风险保证金、准备金、备付金等提供担保等形式。



此外,聚金资本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也存在关联嫌疑。 

根据技术平台监测发现,聚金资本披露中汉国际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为“供应链-医疗贷”等系列产品的担保方,该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河南聚金天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嫌疑。 

根据天眼查信息,中汉国际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闫东辉是河南聚金天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



聚金资本方面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平台均按照河南省金融办的要求开展业务。中汉国际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仅在保理公司无法保理的情况下进行回购。 

但是当《国际金融报》记者问询这种做法是否违规时,聚金资本方面并未给予正面回答。 

技术平台认为,上述产品从严格意义来说属于平台为关联公司提供资金,或关联公司为平台提供担保,涉嫌自融或自保。 

但平台方面似乎都另有一套说辞,究竟是技术平台“吹毛求疵”,还是网贷平台钻了监管要求的漏洞?或许只有监管部门才能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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