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金协会提示现金贷风险 网贷平台不得直接发放现金贷

  • 来源:周假
  • 发表于: 2017-12-07 17:01:24
  • 责任编辑: ningdi

11月29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郑重提醒”广州提供小额现金贷款服务的互联网金融机构:

广州互金协会提示现金贷风险 网贷平台不得直接发放现金贷

  11月29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郑重提醒”广州提供小额现金贷款服务的互联网金融机构:

  1、不具备放贷资质的互联网金融单位应停止非法放贷行为,并向协会提交存量业务处理方案,合理安全退出该业务。

  2、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单位应加强自律。应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有效测评,不得向其还款能力不符的服务和产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合理定价,实际综合年化利率不得超过36%;如实披露定价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不得作引人误解的推广宣传;依法规范贷后催收行为,不得进行暴力催收或骚扰无关人员。

  3、积极参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从业机构应以醒目方式提示业务项目风险和禁止性行为,并经金融消费者确认;履行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加强对小额现金贷款、消费贷款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推广。

  4、广大金融消费者应主动学习了解金融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树立理性的金融消费观念;在选取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还款能力决定是否购买;如遭受不合理经济损害时,应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早在今年4月,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随后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对会员单位开展了现金贷摸查活动。

  据初步摸查结果显示,广州当时有少数几家平台涉及现金贷,但未发现暴力催收等恶性事件。

  此外,零壹财经了解到,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提醒借款人在借贷时注意“计息方式”与实际借款成本。计息方式方面,对于日息、月息的计息方式,要注意换算成年化借款利率,是否超过36%,最高法司法规定,年化利率超过36%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实际借款本金方面,借款时要注意是否存在的"砍头息"。"砍头息"是业内俗称,一些不合规平台为变相提高借款人利率,在给借款人放款时,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金额,使得借款人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低于借款合同约定金额。

  对于通知中第1条提到的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认为主要有三类:一、P2P公司不得直接发放现金贷;二、小贷公司不能像互联网小贷公司一样跨区域发放现金贷;三、各种网络理财公司、网络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科技公司、助贷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不能直接发放现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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